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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him (夏日倾情), 信区: CE
标  题: [合集]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2005年05月08日18:21:5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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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eboy (我要唤醒沉睡中的白雪公主), 信区: CE
标  题: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3:37:10 星期五

看吧,70年后,你可能什么都没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
70年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

新华社北京5月3日专电 (记者孙晓胜)五一前拿到了自己新房的房产证,让在
北京中关村工作的李敏新大喜过望。但仔细研究了一番刚到手的房本后,新的烦恼
出现了。“我是2003年买的房,房产证上说,我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207
3年就到期了。那么,70年后我的房子该怎么办呢?”
急忙上网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李敏新发现,5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
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
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
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
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李先生更加担心自己房子的命
运。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
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如何解决。”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他认为,70年的土
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
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我个人认为,再次申请
的期限可以和第一次申请一样,也是70年。”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告诉记者,全球范围来看,有些
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
用权期限的国家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

林增杰说他个人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
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
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
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林增杰告诉记者,从上个世纪末,我国才开始大规模出现个人购买房屋的情况。我
国真正面临70年土地使用权届满的问题,还有大约四五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
内,有关部门可以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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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antasy (迷失在深大路口),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3:57:34 星期五


很正常啊,就应该这样,有些东西,是不应该一代传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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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4:02:08 星期五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土地使用权应该设置期限。而事实上单对房产来说,即使不设置
期限,70年楼龄的房子估计也住不了人了吧。。。

  我倒是奇怪一个问题,活人的房子有使用期限,怎么现在死人却拥有“永久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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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eroyuy (鬼畜王蓝斯的有力接班人),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5:34:56 星期五

SHIT
坚决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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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ever (吸烟吐出的是寂寞),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5:38:44 星期五


如果70年你还住原来的房子,那就是你作为一个男人的失败了。

以前50年产权的时候,人家还不是一样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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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eboy (我要唤醒沉睡中的白雪公主),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5:43:58 星期五

这不是住与不住的问题,就算你不住了,你还是应该拥有它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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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5:45:10 星期五


  土地所有权只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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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vidoff (大卫杜夫),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5:54:30 星期五

房价还这么高?
抢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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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eboy (我要唤醒沉睡中的白雪公主),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16:11 星期五

所以说70年后,你的房子的所有权就悬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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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eboy (我要唤醒沉睡中的白雪公主),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16:33 星期五

GCD要抢你的,你能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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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28:51 星期五


  70年后我人都不在了,还管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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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30:56 星期五


  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你不是连这么简单的经济原理都不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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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eboy (我要唤醒沉睡中的白雪公主),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48:08 星期五

可笑,没有了你,那就代表你没有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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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vidoff (大卫杜夫),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6:58:49 星期五

供求关系追根到底是土地的供求还是房屋的供求?
如果买房的同时拥有土地,ccp还能把土地全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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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delic (einsamer Kaffee ~),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Fri May  6 17:08:19 2005

房价一个尽地涨,
也难怪大家开始关心土地公有还是私有化的问题,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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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vidoff (大卫杜夫),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7:21:08 星期五

是啊。现在一个人负担供房实在太辛苦了
小倩,不如我们一起供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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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yan (=加州酒店=好在我还有1/4柱香时间),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8:37:10 星期五


地价就不是啦,这个道理也很简单

一个不好彩70年后还活着,你还能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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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8:54:39 星期五


  问题争论的焦点是土地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政府所
考虑的应该是这个资源如何分配,在人口多而且增长绝对值大的情况下,理所当然
应该对土地的拥有和使用设置限制。如果你是政府决策者,面对14亿人口的住房问题,
工业生产用地问题,农业耕作用地问题等等一系列的土地问题,你会让土地私有化吗?

  而且土地私有本身就不合理,任何人对土地的产生都没有贡献,凭什么拥有?你
所付出的金钱换取的就只能是使用权,土地所有者也即国家政府有权设置使用期限,
70年已经是非常长的一个期限。我们国家建国至今还没有70年。70年已经跨越了几
代人。如果土地可以由私人永久拥有,只会造成土地资源越来越集中于富有人群,
100年或200年后连种菜养猪的地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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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uise (笨笨狗),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9:15:46 星期五

政府使用的效率就一定高于个人么?不能保证的话,就应该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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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9:26:01 星期五


  土地交易已经市场化了,但是重新强调一点就是,交易的是使用权。政府无法保证
使用效率,所以将土地交给个人使用,是使用,不是拥有。如果对使用不设置限制或者
让私人拥有,只能让效率更低,因为可以无限期的占用,就更不关心回报在什么时候
产生。设置使用期限正好是促进效率的举措,因为你的使用是有期限的,你会尽力在
使用期限内取得最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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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insun (flower),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19:49:41 星期五

商业用地只有30年呢
70年算是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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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0:18:07 星期五


  吹开了就再吹吹。。。我认为,制定任何规则都必须考虑实际情况。土地到底是公有
好还是私有好,并没有绝对的结论。如果我国也像美国那样的人口水平和农业生产水平,
那么土地私有就有可行性。因为在那样的条件下,土地资源相对充裕,即便几个茅坑被
占着不拉屎,还有很多茅坑提供给其他要拉屎的人,因此茅坑可以被无限期地占用下去。
但是按照我国的情况,农业生产水平低下,14亿人口要吃饭要住房,其他行业也需要发展
,哪一项都离不开土地,而且这人口预计还要达到25亿的峰值才会出现负增长,综合所有
因素,我国根本就没有将土地私有的条件,要是有那么几个茅坑被长期占着不拉屎,可能
就导致很多人憋死。

  而且该则报道里也说了,当使用期限届满,可以申请延期。而政府是否批准延期,
考虑的就是之前的使用情况。如果该片地皮确实建有住宅并在过去几十年确有许多人
在此休养生息,而这些住宅也没有结构安全的问题,那么除非政府是有意赶绝这些人,
否则通过补交使用金延续使用期限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也就是说如果你能证明
你过去的确天天在这个茅坑里面拉屎,而且以后仍需要在这个茅坑里拉,那么你继续
占着这个茅坑就没有问题。以我国的实际情况,如果土地私有,我有钱我喜欢就买一块
地皮放那里,然后几十年后还是荒地一片,而那些本来有条件买房子的人却因为无房
可买要睡天桥,绝对是不能被国家管理者接受的事情吧。所以,设置使用期限的意义
实际上并不是一到期就不问三七二十一马上收回,而是如果到期发现你根本没使用,
或者只是在几十亩的地皮上面种过两棵大白菜,就不让你继续这样浪费稀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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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yan (=加州酒店=好在我还有1/4柱香时间),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23:44 星期五


   应该说这么大一东西,能用70年才区区几十万,算是这样子啦
   用废话这么多吗?




☆  2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28:53 星期五


  大家都是读经济的,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一下嘛。。。放了几天假骨头都散了,
不吹水还能做什么?




☆  2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taste (不再是最初的味道),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34:35 星期五

因为一个活人活到一定岁数一定会死

但一个死人不会死了一定的年限之后又复活




☆  2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35:28 星期五


  精辟。。。我又要重新评价你的吸引力了。。。。




☆  2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kensou (在动物园散步才是正经事),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36:47 星期五


hoho
经典



☆  28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ryan (=加州酒店=好在我还有1/4柱香时间),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38:47 星期五


   但活人要是没地方住可能会死
   死人要是没地方住呢?
   难道会活?




☆  29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39:28 星期五


  从女生口中说出能让我拍案叫绝的言辞,今年还是头一回遇到。。。

  看来美貌与智慧是可以并存的。。。。




☆  30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42:29 星期五


  死人没有地方住可能会同你孖铺。。。。




☆  31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ryan (=加州酒店=好在我还有1/4柱香时间),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43:07 星期五


   千穿万穿啊吓




☆  32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43:47 星期五


  我喜欢什么都不穿。。。。




☆  33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ryan (=加州酒店=好在我还有1/4柱香时间),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6日22:45:13 星期五


  但系你既人性依然一片混沌




☆  34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adboyving (努力,奋斗),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7日12:01:09 星期六

操。。。。70年后我都不知道死那去了




☆  35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sesami (为未来努力着),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7日21:58:13 星期六

真不划算..几十万的房子都算了..要是百来万几百万的..七十年玩完...-__-



☆  36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taste (不再是最初的味道),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7日22:42:45 星期六

买房都是买使用权限,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

房地产公司跟政府买地也是买使用权限的啊。

花多点钱买来的房子,只是意味着你可以使用的面积大点或者地段好点。




☆  37  ──────────── 我是分割线 ─────────────────☆
发信人: Beyours (涅槃), 信区: CE
标  题: Re: 你就算花了1000万来买房子,你的房子还不是你的
时  间: 2005年05月07日22:55:10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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