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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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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ikon (暂代emcher处理版务), 信区: CA
标 题: 【公告】关于CA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Jul 9 23:39:40 2002), 转信
经过综合各位网友的意见,现在CA原有发文规范上作出修改,并公告如下:
1.CA的地位:
CA为在深圳大学荔园晨风管理组管辖下的,主要供深圳大学文学院学生讨论
学院内部事务的版面。
2.CA的服务对象:
CA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全体文学院师生与工作人员。
3.CA的发文规范:
A.严禁灌水
B.欢迎就一切有关文学院的事务进行讨论
a.欢迎对学院建设,发展方向与教育模式提出建议并进行讨论
b.欢迎个人发表一切与学院有关的问题的感想
c.欢迎发表有关本院专业的学术文章并进行学术讨论
d.欢迎就本院学生工作,学生生活提出改善意见与建议并进行讨论
e.接受各项官方的通知与公告的发布,包括文学院各班重要通知的发布?
C.不欢迎一切广告类文章
D.不欢迎在短时间内大量转载文章
4.处罚标准:
? 处罚标准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荔园晨风站对灌水的处罚规定和CA版规。
两者相辅相成,假如二者出现冲突,以荔园晨风站的规定为准。
1.荔园晨风对灌水的处罚
对灌水行为的处理
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删除其文章。
二、封其于该版之POST权,期限视情况而定。
三、情况严重者封其全部POST权,期限视情况而定。
四、封其ID。
对封其POST权者需发信或贴文章给出原因。
对情节严重者,考虑删除其ID或取消其IP上站之权利。
版主参与或煽动灌水者由站管达成协议后封其基本权限或取消其版主职务。
2. CA版规:
请通过Ctrl+g查看第18篇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CA的各位网友详细阅读,防止违规现象的出现。
文学院版版主:emcher
2002年7月9日
--
※ 修改:·emcher 於 Jul 9 23:43:18 修改本文·[FROM: 192.168.45.5]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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